词语解释
为法自弊wéifǎ-zìbì。(1)自己作法,自受弊害。为法自弊[wéifǎzìbì]⒈自己作法,自受弊害。英conductlawtolimitoneself;createlawsonlytodestructoneself;
基础解释
意思是作定自弊。
引证解释
⒈作定自弊。参见“作法自弊”。引《资治通鉴·晋安帝义熙八年》:“毅夜投牛牧佛寺……寺僧拒之曰:‘昔亡师容桓蔚,为刘卫军所杀,今实不敢容异人。’毅叹曰:‘为法自弊,一至於此!’”
综合释义
作定自弊。为法自弊[wéifǎzìbì]作法自毙。西汉·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汉语大词典
作定自弊。《资治通鉴·晋安帝义熙八年》:“毅夜投牛牧佛寺……寺僧拒之曰:‘昔亡师容桓蔚,为刘卫军所杀,今实不敢容异人。’毅叹曰:‘为法自弊,一至于此!’”参见“作法自弊”。
国语辞典
语本《史记.卷六八.商君传》:「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指自己订立的法规,反而让自己受害。比喻自作自受。《资治通鉴.卷一一六.晋纪三十八.安帝义熙八年》:「毅夜投牛牧佛寺……寺僧拒之曰:『昔亡师容桓蔚,为刘卫军所杀,今实不敢容异人。』毅叹曰:『为法自弊,一至于此!』」也作「作法自毙」。为法自弊[wéifǎzìbì]⒈语本指自己订立的法规,反而让自己受害。比喻自作自受。也作「作法自毙」。引《史记·卷六八·商君传》:「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资治通鉴·卷一一六·晋纪三十八·安帝义熙八年》:「毅夜投牛牧佛寺……寺僧拒之曰:『昔亡师容桓蔚,为刘卫军所杀,今实不敢容异人。』毅叹曰:『为法自弊,一至于此!』」成语解释为法自弊
辞典修订版
语本《史记.卷六八.商君传》:「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指自己订立的法规,反而让自己受害。比喻自作自受。《资治通监.卷一一六.晋纪三十八.安帝义熙八年》:「毅夜投牛牧佛寺……寺僧拒之曰:『昔亡师容桓蔚,为刘卫军所杀,今实不敢容异人。』毅叹曰:『为法自弊,一至于此!』」也作「作法自毙」。
成语词典版
01.《资治通监.卷一一六.晋纪三八.安帝义熙八年》:「毅夜投牛牧佛寺。初,桓蔚之败也,走投牛牧寺僧昌,昌保藏之,毅杀昌。至是,寺僧拒之曰:『昔亡师容桓蔚,为刘卫军所杀,今实不敢容异人。』毅叹曰:『为法自弊,一至于此!』遂缢而死。」
其他释义
作定自弊。
近反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