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臣罪应该处以死刑,却得到了陛下的恩赦;如今重新派我北行,正是臣报恩改过的时机。
2.日本现行的赦免制度承继自明治天皇时代的明治宪法,因是天皇赐予臣民的恩惠而被称为“恩赦”制度。
3.历史上,在处决犯人时,象一直为驯象人所控制,以便君主能在行刑之时突然恩赦犯人。
4.赦免制度被称为“恩赦”制度,包括大赦、特赦、减刑、恢复权利等多种形式。
5.根据赦免的原因和形式的不同,除“特赦”外,还区分有大赦、常赦、曲赦、肆赦、恩赦、郊赦、别赦、赦徒等其他赦免形式。
6.封建王朝在遇到重大变革、吉庆等情形时,往往实施大赦,恩赦等。
7.更讽刺的是,财阀家族犯案即使被判有罪,也可以几乎不受处罚被恩赦。
8.總督姚啟聖以爾等降疏奏聞,又據來使呈乞恩赦;朕體上天好生之德,特頒敕旨,前往開諭。
9.日本现行宪法明确将恩赦决定权赋予内阁,而天皇只有认证的权力。
10.十二月己卯,册内大臣鄂硕女董鄂氏为皇贵妃,颁恩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