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量)数目;二加一后所得。
(2)(量)表示多数或多次:~番五次。
1. 古代五音之一。用來表示音調高低的詞。相當於西樂音階中的 sol(即简谱“5”)。《周禮•春官•大師》:“皆文之以五聲:宮、商、角、徵、羽。”元•關漢卿《單刀會•第四折》:“五音者,宮、商、角、徵、羽。”
[ zhēng ]1. “征”的繁体字。
2. 召集。如:“徵兵”。《史記•卷一•五帝本紀》:“於是黃帝乃徵師諸侯,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
3. 責問、詢問。如:“徵詢意見”。《左傳•僖公四年》:“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明•徐弘祖《徐霞客遊記•卷九上•滇遊日記十》:“即徵其地名,據云:為鳳田總府莊。”
4. 驗證、證明。《論語•八佾》:“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
5. 公開尋求、招請。如:“徵婚”、“徵文”、“誠徵女工”。
6. 課取、收取。如:“徵稅”。《周禮•地官•閭師》:“以歲時徵野之貢賦。”《左傳•昭公二十年》:“布常無藝,徵斂無度。”
7. 預兆、跡象。如:“吉徵”﹑“凶徵”。《史記•卷四•周本紀》:“夫國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國之徵也。”
8. 姓。如三國時吳國有徵崇。
(1)(数)数目。
(2)(数)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祭一次;直到第四十九天为止;共分七个“七”。
1.君主:复~。
2.姓。
3.排除:~邪。
4.同“避”。
5.帝王召见并授予官职:~举(征召和荐举)。
[ pì ]1.透彻:精~。透~。
2.驳斥或排除(不正确的言论或谣言):~谣。~邪说。
3.法律;法:大~(古代指死刑)。
[ pī ][辟头](pī tóu)同“劈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