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
主事zhǔshì。(1)主持处理事情。主事[zhǔshì]⒈主持处理事情。例主事人。当家主事。户部主事。——《明史》英manage;
基础解释
主持处理事情主事人当家主事户部主事。——《明史》
引证解释
⒈主持事务。引《孟子·万章上》:“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史记·李斯列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水浒传》第六十回:“宋江见晁盖死了,比似丧考妣一般,哭得发昏。众头领扶策宋江出来主事。”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八章:“家有千百口,主事在一人。”⒉官名。汉代光禄勋属官有主事。北魏置尚书主事令史,为令史中的首领。隋以后但称主事,本为雇员性质,非正规官职。金代始列为正官,职务以文牍杂务为主,也分管郎中、员外郎之职。明代于各部司官中置主事,官阶从七品升为从六品。清代又升为正六品,与郎中、员外郎并列为六部司官。其他官署如内务府、理藩院及各部亦有主事。民国初,于国务院秘书厅、各部及驻外使馆中,设主事,在佥事下,相当后之科员。引《孽海花》第三五回:“所难的唐先生位卑职小……而且一个小小主事,突然召见,定要惹起后党疑心。”
网络解释
主事主事:古代官职
综合释义
主持事务。《孟子·万章上》:“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史记·李斯列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水浒传》第六十回:“宋江见晁盖死了,比似丧考妣一般,哭得发昏。众头领扶策宋江出来主事。”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八章:“家有千百口,主事在一人。”官名。汉代光禄勋属官有主事。北魏置尚书主事令史,为令史中的首领。隋以后但称主事,本为雇员性质,非正规官职。金代始列为正官,职务以文牍杂务为主,也分管郎中、员外郎之职。明代于各部司官中置主事,官阶从七品升为从六品。清代又升为正六品,与郎中、员外郎并列为六部司官。其他官署如内务府、理藩院及各部亦有主事。民国初,于国务院秘书厅、各部及驻外使馆中,设主事,在佥事下,相当后之科员。《孽海花》第三五回:“所难的唐先生位卑职小……而且一个小小主事,突然召见,定要惹起后党疑心。”主事[zhǔshì]主持、掌理事务。《孟子.万章上》:「使之主事,而事治。」《水浒传.第六零回》:「众头领扶策宋江出来主事。」职官名。汉代光禄勳属官置有主事,为所属官员中最优秀者;南北朝时置尚书主事令史,为官署中的事务员,均非正式官职。至金时主事始为正官;明代六部各设主事,官阶从从七品升为从六品;清代升为正六品,与郎中、员外郎并列为六部司官。民国初年在各部下亦设主事,职位与现在各部的科员相等。主事[zhǔshì]主持、掌理事务。 【造句】发生这样大的不幸,主事者应该负起责任。
网友释义
官名,属于封建品级制度中较小的底层办事官吏。
汉语大词典
(1).主持事务。《孟子·万章上》:“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史记·李斯列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水浒传》第六十回:“宋江见晁盖死了,比似丧考妣一般,哭得发昏。众头领扶策宋江出来主事。”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八章:“家有千百口,主事在一人。”(2).官名。汉代光禄勋属官有主事。北魏置尚书主事令史,为令史中的首领。隋以后但称主事,本为雇员性质,非正规官职。金代始列为正官,职务以文牍杂务为主,也分管郎中、员外郎之职。明代于各部司官中置主事,官阶从七品升为从六品。清代又升为正六品,与郎中、员外郎并列为六部司官。其他官署如内务府、理藩院及各部亦有主事。民国初,于国务院秘书厅、各部及驻外使馆中,设主事,在佥事下,相当后之科员。《孽海花》第三五回:“所难的唐先生位卑职小……而且一个小小主事,突然召见,定要惹起后党疑心。”
国语辞典
主持、掌理事务。主事[zhǔshì]⒈主持、掌理事务。引《孟子·万章上》:「使之主事,而事治。」《水浒传·第六〇回》:「众头领扶策宋江出来主事。」⒉职官名。汉代光禄勋属官置有主事,为所属官员中最优秀者;南北朝时置尚书主事令史,为官署中的事务员,均非正式官职。至金时主事始为正官;明代六部各设主事,官阶从从七品升为从六品;清代升为正六品,与郎中、员外郎并列为六部司官。民国初年在各部下亦设主事,职位与现在各部的科员相等。
辞典修订版
主持、掌理事务。《孟子.万章上》:「使之主事,而事治。」《水浒传.第六零回》:「众头领扶策宋江出来主事。」职官名。汉代光禄勳属官置有主事,为所属官员中最优秀者;南北朝时置尚书主事令史,为官署中的事务员,均非正式官职。至金时主事始为正官;明代六部各设主事,官阶从从七品升为从六品;清代升为正六品,与郎中、员外郎并列为六部司官。民国初年在各部下亦设主事,职位与现在各部的科员相等。
辞典简编版
主持、掌理事务。 【造句】发生这样大的不幸,主事者应该负起责任。
其他释义
1.主持事务。2.官名。汉代光禄勋属官有主事。北魏置尚书主事令史,为令史中的首领。隋以后但称主事,本为雇员性质,非正规官职。金代始列为正官,职务以文牍杂务为主,也分管郎中﹑员外郎之职。明代于各部司官中置主事,官阶从七品升为从六品。清代又升为正六品,与郎中﹑员外郎并列为六部司官。其他官署如内务府﹑理藩院及各部亦有主事。民国初,于国务院秘书厅﹑各部及驻外使馆中,设主事,在佥事下,相当后之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