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
1.谓遵循正道。2.谓帝王登位。居正[jūzhèng]⒈谓遵循正道。⒉谓帝王登位。
引证解释
⒈谓遵循正道。引《公羊传·隐公三年》:“君子大居正,宋之祸,宣公为之也。”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杂文》:“虽始之以淫侈,而终之以居正。”唐李德裕《授狄兼谟兼益王傅制》:“﹝兼謨﹞歷职有声,居正无挠,举其素行,擢在首僚。”明方孝孺《娱静楼记》:“谋畧事功者流而为诈,居正蹈义者不良於为。”王国维《观堂集林·殷周制度论》:“摄政者,所以济变也。立成王者,所以居正也。”⒉谓帝王登位。引《艺文类聚》卷十三引晋刘琨《劝进表》:“诚宜遗小礼,存大务,援据图録,居正宸极。”
网络解释
居正居正(1876—1951年),原名之骏,字觉生,号梅川,别号梅川居士,湖北省广济县(今武穴市)人,民国时期“广济五杰”之一,中国当代著名民主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法学家。年轻时赴日学习加入中国同盟会,参与组织共进会,辛亥革命武昌起义指挥者之一,辛亥革命元勋。南京临时政府内政部次长,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院长。著有《辛亥亲历记》《为什么要重建中国法系》《辛亥礼记》等书。
网友释义
居正(1876—1951年),原名居之骏,字觉生,又字岳崧,别号梅川居士。湖北广济(今湖北武穴)人。中国近现代民主革命家、政治家、法学家。1905年赴日本留学,入日本法政大学预备部和本科法律部,不久由宋教仁介绍加入中国同盟会。曾先后参与组织了武昌起义,在反袁斗争中担任东北军大司令,随孙中山参加护法运动,丰富的革命斗争经历奠定其在国民党内的元老地位。其后曾连续出任国民政府委员、司法行政部部长、司法院院长等一系列显赫的司法要职。1949年去台湾,1951年在台北病逝。著有《辛亥亲历记》《梅川日记》等。有《居正先生全集》3卷行世。居正曾任中华民国司法院院长(1932-1948)一职十六年,任职期间,...
汉语大词典
(1).谓遵循正道。《公羊传·隐公三年》:“君子大居正,宋之祸,宣公为之也。”南朝梁刘协《文心雕龙·杂文》:“虽始之以淫侈,而终之以居正。”唐李德裕《授狄兼谟兼益王傅制》:“﹝兼谟﹞历职有声,居正无挠,举其素行,擢在首僚。”明方孝孺《娱静楼记》:“谋略事功者流而为诈,居正蹈义者不良于为。”王国维《观堂集林·殷周制度论》:“摄政者,所以济变也。立成王者,所以居正也。”(2).谓帝王登位。《艺文类聚》卷十三引晋刘琨《劝进表》:“诚宜遗小礼,存大务,援据图录,居正宸极。”
国语辞典
循常道以处事。居正[jūzhèng]⒈循常道以处事。引《公羊传·隐公三年》:「故君子大居正,宋之祸宣公为之也。」《文选·干宝·晋纪论晋武帝革命》:「进仕者以苟得为贵,而鄙居正。」英语(literary)tofollowtherightpath
辞典修订版
循常道以处事。《公羊传.隐公三年》:「故君子大居正,宋之祸宣公为之也。」《文选.干宝.晋纪论晋武帝革命》:「进仕者以苟得为贵,而鄙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