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
1.翻(土);刨:~地。2.尘埃:尘~。微~。3.聚:~集。4.粗劣。5.用细末撒在物体上面。6.笨;不灵巧。分土[fēntǔ]⒈分封土地。⒉划分的疆土。⒊犹分野。
基础解释
分封土地。划分的疆土。3.犹分野。
引证解释
⒈分封土地。引《书·武成》:“列爵惟五,分土惟三。”《史记·秦本纪》:“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宾客羣臣有能出奇计彊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后汉书·窦融传》:“王者有分土,无分民,自适己事而已。”⒉划分的疆土。引《三国志·吴志·吴主传》:“各守分土,无相侵犯。传之后叶,克终若始。”⒊犹分野。引《后汉书·陈蕃传》:“夫诸侯上象四七,垂燿在天,下应分土,藩屏上国。”李贤注:“上象四七,谓二十八宿各主诸侯之分野,故曰下应分土,言皆以辅王室也。”
网络解释
分土分土出自《书·武成》,汉语词汇,意思是分封土地。
综合释义
分封土地。《书·武成》:“列爵惟五,分土惟三。”《史记·秦本纪》:“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宾客羣臣有能出奇计彊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后汉书·窦融传》:“王者有分土,无分民,自适己事而已。”划分的疆土。《三国志·吴志·吴主传》:“各守分土,无相侵犯。传之后叶,克终若始。”犹分野。《后汉书·陈蕃传》:“夫诸侯上象四七,垂燿在天,下应分土,藩屏上国。”李贤注:“上象四七,谓二十八宿各主诸侯之分野,故曰下应分土,言皆以辅王室也。”所分封的土地。《后汉书.卷七八.宦者传.序》:「遂享分土之封,超登宫卿之位,于是中官始盛焉。」分野。《后汉书·陈蕃传》:“夫诸侯上象四七,垂燿在天,下应分土,藩屏上国。”李贤注:“上象四七,谓二十八宿各主诸侯之分野,故曰下应分土,言皆以辅王室也。”
汉语大词典
(1).分封土地。《书·武成》:“列爵惟五,分土惟三。”《史记·秦本纪》:“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彊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后汉书·窦融传》:“王者有分土,无分民,自适己事而已。”(2).划分的疆土。《三国志·吴志·吴主传》:“各守分土,无相侵犯。传之后叶,克终若始。”(3).犹分野。《后汉书·陈蕃传》:“夫诸侯上象四七,垂耀在天,下应分土,藩屏上国。”李贤注:“上象四七,谓二十八宿各主诸侯之分野,故曰下应分土,言皆以辅王室也。”
国语辞典
所分封的土地。分土[fēntǔ]⒈所分封的土地。引《后汉书·卷七八·宦者传·序》:「遂享分土之封,超登宫卿之位,于是中官始盛焉。」
辞典修订版
所分封的土地。《后汉书.卷七八.宦者传.序》:「遂享分土之封,超登宫卿之位,于是中官始盛焉。」
其他解释
1.分封士地也。又谓所分之土地。《尚书·武成》:「列爵惟五,分士惟三。」蔡传:「惟三,公候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之三等也。」;《后汉书·宦者传序》:「遂享分土之封,超登卿之地位。」;《后汉书·窦融传》:「王者有分土,无分民。」;《三国志·吴书·孙权传》:「个守分土无相侵犯。」
其他释义
1.分封土地。2.划分的疆土。3.犹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