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
女真语。指县以下的行政机构,相当于乡。石烈[shíliè]⒈女真语。指县以下的行政机构,相当于乡。
基础解释
意思是辽代行政机构,指县。
引证解释
⒈女真语。指县以下的行政机构,相当于乡。引《辽史·国语解》:“霞瀨益石烈,乡名。诸宫下皆有石烈,设官治之。”
网络解释
石烈基本介绍
综合释义
女真语。指县以下的行政机构,相当于乡。《辽史·国语解》:“霞瀨益石烈,乡名。诸宫下皆有石烈,设官治之。”
汉语大词典
女真语。指县以下的行政机构,相当于乡。《辽史·国语解》:“霞濑益石烈,乡名。诸宫下皆有石烈,设官治之。”
其他释义
1.女真语。指县以下的行政机构,相当于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