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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íng shū

【拼音】:xíng shū

【注音】:ㄒ一ㄥˊㄕㄨ

【结构】:刑(左右结构)书(独体结构)

【简体】:刑书

【繁体】:刑書

字义分解
刑书的解释
词语解释
刑法的条文。刑部尚书的简称。掌管文书的狱吏。刑书[xíngshū]⒈刑法的条文。⒉刑部尚书的简称。⒊掌管文书的狱吏。
引证解释
⒈刑法的条文。引《书·吕刑》:“哀敬折狱,明启刑书胥占,咸庶中正。”《汉书·刑法志》:“子产相郑而铸刑书。”清恽敬《上座主戴莲士先生书》:“嘉庆五年前之计议,如军籍之赏罚,计簿之裒益,刑书之轻重,吏职之进退,均有可意得其符验者。”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一编第四章第五节:“晋国旧势力的代表人物叔向,听到子产‘铸刑书’,就去信攻击他背叛‘先王’的制度。”⒉刑部尚书的简称。引清褚人穫《坚瓠十集·兵刑侍郎谑》:“景泰中,兵刑二部僚佐会坐,时于谦为兵书,俞士悦为刑书。”⒊掌管文书的狱吏。引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监禁》:“违者禁卒刑书一併重责。”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监禁》:“各犯口粮宜刑书亲看。”
网络解释
刑书铸刑书,公布成文法,开创了古代公布法律的先例,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对后世有着非常深远的影响。之后,李悝在魏国提倡“尽地力之教”;吴起在楚国“明法审令”;申不害在韩国“内修政教,外应诸侯”,都相继公布刑法。法家在乱世中纵横开来。
综合释义
刑法的条文。《书·吕刑》:“哀敬折狱,明启刑书胥占,咸庶中正。”《汉书·刑法志》:“子产相郑而铸刑书。”清恽敬《上座主戴莲士先生书》:“嘉庆五年前之计议,如军籍之赏罚,计簿之裒益,刑书之轻重,吏职之进退,均有可意得其符验者。”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一编第四章第五节:“晋国旧势力的代表人物叔向,听到子产‘铸刑书’,就去信攻击他背叛‘先王’的制度。”刑部尚书的简称。清褚人穫《坚瓠十集·兵刑侍郎谑》:“景泰中,兵刑二部僚佐会坐,时于谦为兵书,俞士悦为刑书。”掌管文书的狱吏。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监禁》:“违者禁卒刑书一併重责。”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监禁》:“各犯口粮宜刑书亲看。”刑书[xíngshū]刑法的条文。《左传.昭公六年》:「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文选.任昉.奏弹曹景宗》:「宜正刑书,肃明典宪。」刑部的官吏。《福惠全福.卷一三.刑名部.监禁》:「各犯口粮,宜刑书亲看。」
汉语大词典
(1).刑法的条文。《书·吕刑》:“哀敬折狱,明启刑书胥占,咸庶中正。”《汉书·刑法志》:“子产相郑而铸刑书。”清恽敬《上座主戴莲士先生书》:“嘉庆五年前之计议,如军籍之赏罚,计簿之裒益,刑书之轻重,吏职之进退,均有可意得其符验者。”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一编第四章第五节:“晋国旧势力的代表人物叔向,听到子产‘铸刑书’,就去信攻击他背叛‘先王’的制度。”(2).刑部尚书的简称。清褚人穫《坚瓠十集·兵刑侍郎谑》:“景泰中,兵刑二部僚佐会坐,时于谦为兵书,俞士悦为刑书。”(3).掌管文书的狱吏。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监禁》:“违者禁卒刑书一并重责。”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监禁》:“各犯口粮宜刑书亲看。”
国语辞典
刑法的条文。刑书[xíngshū]⒈刑法的条文。引《左传·昭公六年》:「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文选·任昉·奏弹曹景宗》:「宜正刑书,肃明典宪。」⒉刑部的官吏。引《福惠全福·卷一三·刑名部·监禁》:「各犯口粮,宜刑书亲看。」
辞典修订版
刑法的条文。《左传.昭公六年》:「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文选.任昉.奏弹曹景宗》:「宜正刑书,肃明典宪。」刑部的官吏。《福惠全福.卷一三.刑名部.监禁》:「各犯口粮,宜刑书亲看。」
其他释义
1.刑法的条文。2.刑部尚书的简称。3.掌管文书的狱吏。
刑书造句
1.而子产铸刑书后,法与非法的界限清晰可见,国家定刑量罪有了公开的、统一的标准,法律便真正成为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2.“刑书”是指刑法条文,铸刑书是子产将刑书铸造在铁鼎上,予以公布。
3.坚革宣帝苛酷之政,更为宽大,删略旧律,作《刑书要制》,奏而行之;躬履节俭,中外悦之。
4.植阖门归款,子昕愚昧,为人诱陷,虽刑书有常,理宜矜恤,可特恕其罪,以表勋诚。
5.民含古意村村静,吏束刑书日日闲。
6.隋高祖为相,又行宽大之典,删略旧律,作《刑书要制》。
7.战国时郑之“刑书”、晋之“刑鼎”,都是新法中的代表者。
8.“刑不上大夫,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
9.郑中智先生说,子产当上郑国执政大臣后,以周朝的礼仪作为司法准据,“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称为鼎刑。
10.隋高祖为相,又行宽大之典,删略旧律,作《刑书要制》。[查字典www。chazidian。com/zj-357882/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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