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铺 dàng pù
专门收取抵押品而借款给人的店铺。借款多少,按抵押品的估价而定。到期不赎,抵押品就归当铺所有。
词语解释:当铺dàngpù。(1)收典当物作为抵押而贷款的店铺。(2)保存私人财物待主人赎回的库栈。当铺[dàngpù]⒈收典当物作为抵押而贷款的店铺。英pawnshop;⒉保存私人财物待主人赎回的库栈。英pound;
网络解释:当铺(抵押机构、典当业的经营场所)当铺亦称“典当”、“当店”、“押店”。以收取动产作抵押进行放款的高利贷机构。起源于南朝时寺庙经营的当铺。历代有“质库”、“质肆”、“解库”、“长生库”等名称。清代雍正六年(1728年)规定,当铺营业,须向政府领取准许营业的执照,即“当帖”,并按年交税;停业时,交回当帖,即不再交税。经营典当的,称典商或当商。在官银钱号和银行设立以前,清政府国库及地方各库款项多存放典当生息,则有公典、官典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