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
唐开元时的选官制度,以年资为擢用官吏的条件,相当于北魏的停年格。循资格[xúnzīgé]⒈唐开元时的选官制度,以年资为擢用官吏的条件,相当于北魏的停年格。
基础解释
意思是唐玄宗开元时的选官制度。
引证解释
⒈唐开元时的选官制度,以年资为擢用官吏的条件,相当于北魏的停年格。参阅《通典·选举三》。引《新唐书·选举志下》:“开元十八年,侍中裴光庭兼吏部尚书,始作循资格,而贤愚一概,必与格合,乃得銓授,限年躡级,不得踰越……及光庭卒,中书令萧嵩以为非求材之方,奏罢之。”唐封演《封氏闻见记·铨曹》:“侍郎裴光庭始奏立条例,谓之循资格,自后皆率为标準。”
网络解释
循资格循资格是唐朝开元年间根据一个人的资历选拔人才的标准,通俗说就是论资排辈。
综合释义
唐开元时的选官制度,以年资为擢用官吏的条件,相当于北魏的停年格。《新唐书·选举志下》:“开元十八年,侍中裴光庭兼吏部尚书,始作循资格,而贤愚一概,必与格合,乃得銓授,限年躡级,不得踰越……及光庭卒,中书令萧嵩以为非求材之方,奏罢之。”唐封演《封氏闻见记·铨曹》:“侍郎裴光庭始奏立条例,谓之循资格,自后皆率为标準。”参阅《通典·选举三》。循资格[xúnzīgé]
汉语大词典
唐开元时的选官制度,以年资为擢用官吏的条件,相当于北魏的停年格。《新唐书·选举志下》:“开元十八年,侍中裴光庭兼吏部尚书,始作循资格,而贤愚一概,必与格合,乃得铨授,限年蹑级,不得踰越……及光庭卒,中书令萧嵩以为非求材之方,奏罢之。”唐封演《封氏闻见记·铨曹》:“侍郎裴光庭始奏立条例,谓之循资格,自后皆率为标准。”参阅《通典·选举三》。
其他释义
1.唐开元时的选官制度,以年资为擢用官吏的条件,相当于北魏的停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