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杨菊贞与杨乃武之妻詹氏和一双儿女,身背黄榜,历尽千辛万苦,走了两个月,到达北京,向都察院衙门提出了控诉。
2.工部侍郎刘大人与都察院左副御史王大人于早朝途中,竞马高下,天黑路滑,不慎发生踩踏事故,幸无一人伤亡。
3.都察院副都御史杨所修上疏弹劾兵部尚书崔呈秀,太仆寺少卿陈殷,巡抚朱童蒙,工部尚书李养德。
4.他的建议得到王玑的支持,后来就成为王门讲学的惯例《王龙溪先生全集》卷二十《绪山钱君行状》及《中宪大夫都察院佥都御史在庵王公墓表》。
5.他如今贵为正二品的大员,执掌都察院,任职总宪,纠纪天下百官,不可谓不显赫。
6.其余掌院学士、宗人府、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太常寺、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国子监、鸾仪衙门诸缺额,未暇细数。
7.奉圣旨,着刑部及都察院将原问李吉大理寺官好生勘问,随贬为庶人,发岭南安置。
8.大理寺经常与刑部、都察院共同审理重大或疑难案件,成为三司会审。
9.都察院和步军统领衙门每年两次,催告各省逾期未结的案子,并向皇帝汇报。
10.直诉制度自周朝便开始存在,直到清朝所谓的“京控”,即“赴都察院、通政司、步军统领衙门呈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