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
西汉政府在河西走廊设置的四个郡。
基础解释
指西汉政府在河西走廊设置的四郡,即武威郡、张掖郡、酒泉郡、敦煌郡,行政范围大致包括今甘肃省西部的武威市、金昌市、张掖市、酒泉市、嘉峪关市、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的阿拉善盟一带。
综合释义
西汉元狩二年(前@@@@@年),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降汉后,西汉政权以其故地置酒泉、武威、张掖、敦煌四郡。各郡建置年代,《史记》、《汉书》有关纪、传、志记载不一,近人考订迄无定说,大体以酒泉郡设置最早。因地在黄河上游以西,地理上自成一体,政治上联系密切,故称河西四郡。河西四郡在汉、唐时为通往西域的重要走廓据《汉书·西域传》,汉武帝时除设置河西四郡外,加上据守敦煌以西的阳关和玉门关,有“列四郡,据两关”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