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政府在“预备立宪”中,不仅拟订了关于这一机构的法律草案,而且就这一机构的设立作出了安排。
2.预备立宪派与革命派的妥协,导致了“十九信条”之出台。
3.清政府被迫缩短了“预备立宪”的期限,允诺召开国会和成立责任内阁。
4.清末预备立宪骗局破产,革命形势成熟,辛亥革命爆发。
5.前年,宣布预备立宪诏书,本年颁示预备立宪年限,万几待理,心力俱惮。
6.随着清末“预备立宪”的开展,选举制度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在中国确立和实践。
7.1908年8月,政闻社因“明图煽动,扰乱治安”的罪名被查禁,同时,朝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正式宣布预备立宪,预备期为9年。
8.清末立完由于采取预备立宪的方式来推行宪政建设,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学界积极的认识。
9.从1906年开始,清末统治者宣布实行“预备立宪”。
10.中外臣工见了此旨,无不疑心,以为正值预备立宪,新政进行,忙得不得开交时光,忽有这闹中取静、忙里偷闲的间着,朝廷举措,真是出人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