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
明·清时朝廷派遣到川·滇·黔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官。因其有一定任期,非世袭,非土著,有流动性,故称。流官[liúguān]⒈明·清时朝廷派遣到川·滇·黔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官。因其有一定任期,非世袭,非土著,有流动性,故称。
基础解释
“流官”指、明、清在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集居地区所置地方官,有一定任期,相对于世袭的土官而言。
引证解释
⒈明清时朝廷派遣到川滇黔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官。因其有一定任期,非世袭,非土著,有流动性,故称。引《明史·邓廷瓒传》:“请改为府县,设流官与土官兼治,庶可久安。”清侯方域《豫省试策五》:“窃闻往者二三藩王皆得以用人杀人,而诸从龙於旧邸者,或出为流官,或中司大柄。”吴晗《朱元璋传》第四章二:“如土司内部发生纠纷,或反抗朝廷失败后,往往被收回境内统治权,直属朝廷,改用流官治理,叫做‘改土归流’。”
网络解释
流官“流官”指、明、清在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集居地区所置地方官,有一定任期,相对于世袭的土官而言。参见“改土归流'。“流官”是相对于“土官”而言,“土官”是封建王朝封赐的独霸一方能世袭的官员或统治者。
综合释义
明清时朝廷派遣到川滇黔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官。因其有一定任期,非世袭,非土著,有流动性,故称。《明史·邓廷瓒传》:“请改为府县,设流官与土官兼治,庶可久安。”清侯方域《豫省试策五》:“窃闻往者二三藩王皆得以用人杀人,而诸从龙於旧邸者,或出为流官,或中司大柄。”吴晗《朱元璋传》第四章二:“如土司内部发生纠纷,或反抗朝廷失败后,往往被收回境内统治权,直属朝廷,改用流官治理,叫做‘改土归流’。”流官[liúguān]
汉语大词典
明清时朝廷派遣到川滇黔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官。因其有一定任期,非世袭,非土著,有流动性,故称。《明史·邓廷瓒传》:“请改为府县,设流官与土官兼治,庶可久安。”清侯方域《豫省试策五》:“窃闻往者二三藩王皆得以用人杀人,而诸从龙于旧邸者,或出为流官,或中司大柄。”吴晗《朱元璋传》第四章二:“如土司内部发生纠纷,或反抗朝廷失败后,往往被收回境内统治权,直属朝廷,改用流官治理,叫做‘改土归流’。”
其他释义
1.明清时朝廷派遣到川滇黔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官。因其有一定任期,非世袭,非土著,有流动性,故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