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白,知道:明了。一目了然。
2. 完结,结束:完了。了结。
3. 在动词后,与“不”、“得”连用,表示可能或不可能:看不了。办得了。
4. 与“得”、“不得”前后连用,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那还了得!
[ le ]1.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写完了。
2. 助词,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表示变化,表示出现新的情况:刮风了。
(1)(名)(~子)狭长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板|~秤。
(2)(名)(~子)案件:~子。
(3)(名)案卷;记录:~卷|病~|档~。
(4)(名)提出计划、办法或其他建议的文件:方~|提~。
(5)(名)同“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