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
1.不待请命而行事的权柄。2.独揽权柄。专柄[zhuānbǐng]⒈不待请命而行事的权柄。⒉独揽权柄。
基础解释
不待请命而行事的权柄。独揽权柄。
引证解释
⒈不待请命而行事的权柄。引唐元稹《加乌重胤检校司徒制》:“盖先王之懋典,授之专柄。”⒉独揽权柄。引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十六:“秦太师专柄十二年,只成就得一胡邦衡。”《清史稿·高宗纪》:“九月乙巳朔,署广西提督谭行义以安南郑氏专柄,清化镇邵郡公及黎鷟起兵与郑氏内哄,奏闻。”
网络解释
专柄专柄,读音zhuānbǐng,汉语词语,独揽权柄,出自《加乌重胤检校司徒制》。
综合释义
不待请命而行事的权柄。唐元稹《加乌重胤检校司徒制》:“盖先王之懋典,授之专柄。”独揽权柄。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十六:“秦太师专柄十二年,只成就得一胡邦衡。”《清史稿·高宗纪》:“九月乙巳朔,署广西提督谭行义以安南郑氏专柄,清化镇邵郡公及黎鷟起兵与郑氏内哄,奏闻。”
网友释义
[词语解释](1).不待请命而行事的权柄。唐元稹《加乌重胤检校司徒制》:“盖先王之懋典,授之专柄。”(2).独揽权柄。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十六:“秦太师专柄十二年,只成就得一胡邦衡。”《清史稿·高宗纪》:“九月乙巳朔,署广西提督谭行义以安南郑氏专柄,清化镇邵郡公及黎鷟起兵与郑氏内哄,奏闻。”
汉语大词典
(1).不待请命而行事的权柄。唐元稹《加乌重胤检校司徒制》:“盖先王之懋典,授之专柄。”(2).独揽权柄。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十六:“秦太师专柄十二年,只成就得一胡邦衡。”《清史稿·高宗纪》:“九月乙巳朔,署广西提督谭行义以安南郑氏专柄,清化镇邵郡公及黎鷟起兵与郑氏内哄,奏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