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
1.见'难荫'。难荫[nányīn]⒈见“难荫”。
基础解释
清制,凡因先代殉职而录用其子孙的,称为难荫,被难荫者通称荫生。
引证解释
⒈亦作“难荫”。清制,凡文武官员因公殉职,则录用其子,谓之“难廕”。引清钱泳《履园丛话·耆旧·雪樵总戎》:“﹝陈广寧﹞少读书,能诗,乾隆五十二年,得其从父圣传难荫,世袭云骑尉。”清昭槤《啸亭杂录·绿营定世爵》:“国初定制,凡旗员阵亡者,廕以世爵;汉员犹沿明制,惟廕以难廕,官及其身而已。”
网络解释
难荫清制,凡因先代殉职而录用其子孙的,称为难荫,被难荫者通称荫生。参见“荫生”。
综合释义
亦作“难荫”。清制,凡文武官员因公殉职,则录用其子,谓之“难廕”。清钱泳《履园丛话·耆旧·雪樵总戎》:“﹝陈广寧﹞少读书,能诗,乾隆五十二年,得其从父圣传难荫,世袭云骑尉。”清昭槤《啸亭杂录·绿营定世爵》:“国初定制,凡旗员阵亡者,廕以世爵;汉员犹沿明制,惟廕以难廕,官及其身而已。”
汉语大词典
亦作“难荫”。清制,凡文武官员因公殉职,则录用其子,谓之“难荫”。清钱泳《履园丛话·耆旧·雪樵总戎》:“﹝陈广宁﹞少读书,能诗,乾隆五十二年,得其从父圣传难荫,世袭云骑尉。”清昭梿《啸亭杂录·绿营定世爵》:“国初定制,凡旗员阵亡者,荫以世爵;汉员犹沿明制,惟荫以难荫,官及其身而已。”
国语辞典
古代官员因公殉职,则赐其子嗣官职,称为「难荫」。难荫[nànyìn]⒈古代官员因公殉职,则赐其子嗣官职,称为「难荫」。引《清会典·卷一四四·吏部·荫叙》:「乾隆四十三年议准,原任刑部福建司主事王日杏,前于乾隆三十八年川省军营阵亡,给予其子难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