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
本位继承的对称。代位继承[dàiwèijìchéng]⒈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死亡或丧失继承权,由他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他所应得的那份遗产。在中国,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网络解释
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的是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代位继承权。源于罗马法。现世界各国继承法中一般都有代位继承的规定,但具体规定却有所不同,大多数国家只限于死者的直系血亲卑亲属为继承人时始发生代位继承,旁系血亲为继承人时,其子女不得代位;少数国家则无此规定。
汉语大词典
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死亡或丧失继承权,由他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他所应得的那份遗产。在中国,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国语辞典
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直系血亲卑亲属),于继承开始前死亡或丧失继承权时,由其直系血亲卑亲属继承其应继分,称为「代位继承」。代位继承[dàiwèijìchéng]⒈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直系血亲卑亲属),于继承开始前死亡或丧失继承权时,由其直系血亲卑亲属继承其应继分,称为「代位继承」。
辞典修订版
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直系血亲卑亲属),于继承开始前死亡或丧失继承权时,由其直系血亲卑亲属继承其应继分,称为「代位继承」。
其他解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之直系血亲卑亲属有于继承开始前死亡或丧失继承权者,由其直系血亲卑亲属与之同一顺序继承其应继分之谓。例如甲(妻已死亡)有乙、丙、丁三子,不幸乙遗其子戊己二子先于甲而死。不久甲病死,其遗产应由丙、丁,及乙之遗子戊己二人继承,惟戊己之继承系代位其先父乙之应继分三分之一。(丙1/3、丁1/3,戊、己二人合继承1/3)。
其他释义
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丧失继承权时,由于晚辈直系血亲按照继承顺序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