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1 字21 字41 字61 字81 字101 成语1 成语21 成语41 成语61 成语81 成语101 词语1 词语101 词语201 词语301 词语401 词语501 词语601 单词1 单词21 单词41 单词61 单词81 单词101 诗词1 诗词101 诗词201 诗词301 诗词401 诗词501 诗词601 诗人1 诗人21 诗人41 诗人61 诗人81 诗人101 名句1 名句21 名句41 名句61 名句81 名句101 近反义词1 近反义词21 近反义词41 近反义词61 近反义词81 近反义词101 造句1 造句101 造句201 造句301 造句401 造句501 造句601 字笔顺1 字笔顺21 字笔顺41 字笔顺61 字笔顺81 字笔顺101 歇后语1 谜语1 谜语11 谜语21 文言文1 文言文2 文言文3 百家姓1 百家姓2 百家姓3
汉语词典
词语
当前位置:首页汉语词典 租庸调
zū yōng

【拼音】:zū yōng

【结构】:租(左右结构)庸(半包围结构)调(左右结构)

【简体】:租庸调

【繁体】:租庸調

字义分解
租庸调的解释
词语解释
唐代对受田课丁征派的三种赋役的并称。导源于北魏到隋代的租﹑调﹑力役制度。凡丁男授田一顷﹐岁输粟二斛﹑稻三斛﹐谓之租;岁输绢二匹﹐绫﹑絁二丈﹐布加五之一﹐绵三两﹐麻三斤﹐非蚕乡则输银十四两﹐谓之调;役人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者日纳绢三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租调皆免。唐开元末年均田制破坏﹐这种承袭北魏的赋役制度渐不适用;安史之乱后﹐为两税法所代替。租庸调[zūyōngdiào]⒈唐代对受田课丁征派的三种赋役的并称。导源于北魏到隋代的租、调、力役制度。凡丁男授田一顷,岁输粟二斛、稻三斛,谓之租;岁输绢二匹,绫、絁二丈,布加五之一,绵三两,麻三斤,非蚕乡则输银十四两,谓之调;役人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者日纳绢三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租调皆免。唐开元末年均田制破坏,这种承袭北魏的赋役制度渐不适用;安史之乱后,为两税法所代替。
引证解释
⒈唐代对受田课丁征派的三种赋役的并称。导源于北魏到隋代的租、调、力役制度。凡丁男授田一顷,岁输粟二斛、稻三斛,谓之租;岁输绢二匹,綾、絁二丈,布加五之一,绵三两,麻三斤,非蚕乡则输银十四两,谓之调;役人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者日纳绢三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租调皆免。唐开元末年均田制破坏,这种承袭北魏的赋役制度渐不适用;安史之乱后,为两税法所代替。引《新唐书·高祖纪》:“二月乙酉,初定租庸调法。”《资治通鉴·梁简文帝大宝元年》:“泰始籍民之才力者为府兵,身租庸调一切蠲之。”《明史·食货志二》:“赋役之法,唐租庸调犹为近古。”
网络解释
租庸调租庸调是唐代在均田制基础上实行的田租、身庸、户调三者合一的赋役制度。北周时的裴侠征收“庸”,用以代役。隋文帝开皇十年(590年),规定丁男50岁免役收庸,允许交布帛以代替力役,租庸调制初步形成。唐高祖武德二年(619年)定租庸调法:每丁每年交租2石,绢2丈,绵3两。武德七年(624年)颁布均田制时,对租庸调作详细规定:每丁每年交租粟2石;调则随乡土所产,交绫、绢、絁者,兼调绵3两;输布者,交麻3斤;凡丁,每年服役20日,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3尺。有事而加役15日者,免其调;30日,则租调俱免。与正役一起,不得超过50日。
网友释义
租庸调制,唐时实行的赋税制度,以征收谷物、布匹或者为政府服役为主,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此制规定,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是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租庸调的制定和实施须均田制的配合,一旦均田被破坏,租庸调法则会随之失败,武周后由于人口增加,又不断土地兼并,公家已无土地实行均田制,男丁所得土地不足,又要缴纳定额的租庸调,使农民无力负担,大多逃亡。安史之乱后,朝廷负担遽增。唐德宗年间,改行杨炎的两税法,以征收银钱为主。
国语辞典
一种唐代赋税徭役的制度。以均田制为基础,丁男、中男授田一顷,每年纳粟二石,称为「租」;每年服劳役二十日,或若不服役,每日交绢三尺,称为「庸」;每户每年缴纳定额的丝、麻等物产,称为「调」。安史之乱后,均田制被破坏,此法遂为两税制所取代。租庸调[zūyōngdiào]⒈一种唐代赋税徭役的制度。以均田制为基础,丁男、中男授田一顷,每年纳粟二石,称为「租」;每年服劳役二十日,或若不服役,每日交绢三尺,称为「庸」;每户每年缴纳定额的丝、麻等物产,称为「调」。安史之乱后,均田制被破坏,此法遂为两税制所取代。
其他释义
1.唐代对受田课丁征派的三种赋役的并称。导源于北魏到隋代的租﹑调﹑力役制度。凡丁男授田一顷﹐岁输粟二斛﹑稻三斛﹐谓之租;岁输绢二匹﹐绫﹑絁二丈﹐布加五之一﹐绵三两﹐麻三斤﹐非蚕乡则输银十四两﹐谓之调;役人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者日纳绢三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租调皆免。唐开元末年均田制破坏﹐这种承袭北魏的赋役制度渐不适用;安史之乱后﹐为两税法所代替。
租庸调造句
1.对于当时的日本来讲,实施班田法与租庸调实质上就是把绝大多数人民推到了嗷嗷待哺的状态。
2.如田制,他能将西晋占田、北魏均田到唐代的租庸调,由租庸调到两税法,合成一个整体,且对别人不经意的每一个细微末节体现出他的春秋笔法、史学精神。
3.废除以前的租庸调和一切苛杂,各项并入两税。
4.唐代租庸调制,大体比汉代定额更轻,说得上是一种轻徭薄赋的制度。
5.经济上实行均田制和租庸调法,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6.鲁国实行的“初税亩”,汉代叫“租赋”,唐朝称“租庸调”,国民政府时期叫“田赋”;其间,历朝对税制多次进行改革。
7.唐代租庸调制,最要用意,在为民制产,务使大家有田地,自可向国家完粮。
8.这说的比较详悉,可知当时除以租庸调为主要税收外,还有杂徭。
9.他们参考隋唐的均田制和租庸调制,施行班田收授法和租庸调制;仿照隋唐的官制,改革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制;参照隋唐律令,制订了《大宝律令》。
10.大化改新基本可以视作隋唐制度的翻版,即在经济上建立班田制及租庸调制,政治上实行中央集权制,日本借此一举跃入封建社会。
租庸调相关知识
相关成语
相关词语
相关诗词
相关歇后语

相关推荐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