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
清代称中央各部所掌握的库银。部帑[bùtǎng]⒈清代称中央各部所掌握的库银。
引证解释
⒈清代称中央各部所掌握的库银。引清魏源《圣武记》卷九:“且拨解军餉及部帑,不下二千餘万。”陈夔龙《梦蕉亭杂记》卷一:“今奏借官款,勿论内帑,勿论部帑,责任均由顺天府一人担负。”
网络解释
部帑部帑,读音bùtǎng,是汉语词汇,解释为主管钱财的部门。
综合释义
清代称中央各部所掌握的库银。清魏源《圣武记》卷九:“且拨解军餉及部帑,不下二千餘万。”陈夔龙《梦蕉亭杂记》卷一:“今奏借官款,勿论内帑,勿论部帑,责任均由顺天府一人担负。”
汉语大词典
清代称中央各部所掌握的库银。清魏源《圣武记》卷九:“且拨解军饷及部帑,不下二千馀万。”陈夔龙《梦蕉亭杂记》卷一:“今奏借官款,勿论内帑,勿论部帑,责任均由顺天府一人担负。”
其他释义
1.清代称中央各部所掌握的库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