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白,知道:明了。一目了然。
2. 完结,结束:完了。了结。
3. 在动词后,与“不”、“得”连用,表示可能或不可能:看不了。办得了。
4. 与“得”、“不得”前后连用,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那还了得!
[ le ]1.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写完了。
2. 助词,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表示变化,表示出现新的情况:刮风了。
1. 歇息:休整。休假。休闲。离休。
2. 停止:休业。
3. 完结(多指失败或死亡)。
4. 旧指丈夫把妻子赶回母家,断绝夫妻关系:休妻。
5. 不要:休想。休提。
6. 吉庆,美善,福禄:休咎(吉凶)。
7. 助词,用于语末,与“罢”、“了”等用法相当:归休。
8. 辞去官职:休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