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
即于公。于叟[yúsǒu]⒈即于公。
基础解释
即于公。
引证解释
⒈即于公。参见“于公高门”。引《文选·刘峻<辨命论>》:“于叟种德,不逮勛华之高;延年残獷,未甚东陵之酷。”李善注:“于叟、于公也。”
综合释义
即于公。《文选·刘峻<辨命论>》:“于叟种德,不逮勛华之高;延年残獷,未甚东陵之酷。”李善注:“于叟、于公也。”参见“于公高门”。汉、于定国之父,又称于公。见「于公高门」条。《昭明文选·刘峻·辨命论》:「于叟种德。」翰注:「于叟,于公也。」
汉语大词典
即于公。《文选·刘峻〈辨命论〉》:“于叟种德,不逮勋华之高;延年残犷,未甚东陵之酷。”李善注:“于叟、于公也。”参见“于公高门”。《汉语大词典》:于公高门(于公高门) 拼音:yúgōnggāomén西汉于定国父于公为县狱吏,治狱公平,自谓有阴德,子孙必有兴者。因高大其门,令能容高车驷马。见《汉书·于定国传》。后因以指为官贤明而子孙显贵的人。唐刘禹锡《苏州白舍人寄新诗有早白无儿之句因以赠之》:“于公必有高门庆,谢守何烦晓镜悲。”清钱谦益《祖忠臣先赠中大夫制》:“于公之门已高,岿然绰楔;毕万之后必大,蔚矣云仍。”
其他解释
汉、于定国之父,又称于公。见「于公高门」条。《昭明文选·刘峻·辨命论》:「于叟种德。」翰注:「于叟,于公也。」
其他释义
1.即于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