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
东晋和南朝时将服官役者的姓名﹑年限载入用黄纸书写的户籍总册﹐谓之籍注。凡入黄籍者可免征役。籍注[jízhù]⒈东晋和南朝时将服官役者的姓名、年限载入用黄纸书写的户籍总册,谓之籍注。凡入黄籍者可免征役。
引证解释
⒈东晋和南朝时将服官役者的姓名、年限载入用黄纸书写的户籍总册,谓之籍注。凡入黄籍者可免征役。引《南齐书·张岱传》:“母年八十,籍注未满,岱便去官从实还养,有司以岱违制,将欲纠举。”《资治通鉴·梁武帝天监元年》:“元起在道久,粮食乏絶,或説之曰:‘蜀土政慢,民多诈疾,若检巴西一郡籍注,因而罚之,所获必厚。’”胡三省注:“谓民多诈疾,注之於籍,以避征役。”
网络解释
籍注籍注:东晋和南朝时将服官役者的姓名、年限载入用黄纸书写的户籍总册,谓之籍注。凡入黄籍者可免征役。《南齐书·张岱传》:“母年八十,籍注未满,岱便去官从实还养,有司以岱违制,将欲纠举。”《资治通鉴·梁武帝天监元年》:“元起在道久,粮食乏绝,或说之曰:‘蜀土政慢,民多诈疾,若检巴西一郡籍注,因而罚之,所获必厚。’”胡三省注:“谓民多诈疾,注之於籍,以避征役。”
综合释义
东晋和南朝时将服官役者的姓名、年限载入用黄纸书写的户籍总册,谓之籍注。凡入黄籍者可免征役。《南齐书·张岱传》:“母年八十,籍注未满,岱便去官从实还养,有司以岱违制,将欲纠举。”《资治通鉴·梁武帝天监元年》:“元起在道久,粮食乏絶,或説之曰:‘蜀土政慢,民多诈疾,若检巴西一郡籍注,因而罚之,所获必厚。’”胡三省注:“谓民多诈疾,注之於籍,以避征役。”
汉语大词典
东晋和南朝时将服官役者的姓名、年限载入用黄纸书写的户籍总册,谓之籍注。凡入黄籍者可免征役。《南齐书·张岱传》:“母年八十,籍注未满,岱便去官从实还养,有司以岱违制,将欲纠举。”《资治通鉴·梁武帝天监元年》:“元起在道久,粮食乏绝,或说之曰:‘蜀土政慢,民多诈疾,若检巴西一郡籍注,因而罚之,所获必厚。’”胡三省注:“谓民多诈疾,注之于籍,以避征役。”
其他释义
1.东晋和南朝时将服官役者的姓名﹑年限载入用黄纸书写的户籍总册﹐谓之籍注。凡入黄籍者可免征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