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庄家已获利丰厚,庄家可能利用除权误诱,除权后下跌的,弱势必贴权。除权前出货。
2.解除权与抗辩权虽不同,但二者相互配合却是守约方权利实现的途径。
3.经济性裁员制度赋予用人单位以较宽泛的劳动关系解除权,它是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的体现。
4.在权利人知悉自己的解除权之后,权利人的优遇应当受到目的限缩,这既可能基于损害赔偿责任,也可能基于在对待应予返还的标的物方面对附随义务造成的侵害。
5.别除权人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未放弃优先受偿权者也有表决权,但对债权人会议与其无利害关系的特定决议事项无表决权。
6.合同解除权产生的情形因约定和法定解除权的不同而不同。
7.这就要求合同当事人既要尊重合同的严肃性,又可以结合合同订立后的实际情况行使合同解除权。
8.法定解除权的权利人不仅在标的物危险的“回跳”方面受到优遇,而且在与自己事务同一之注意方面亦受到优遇。
9.然后对合同解除权是否构成之判定要素做了分析,具体可概括为三项,即主体要素、客体要素和时间要素。
10.重点案件“三不放过”根除“权力寻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