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
1.审理。讯辨[xùnbiàn]⒈审理。
基础解释
审理。
引证解释
⒈审理。引《梁书·武帝纪上》:“可通检尚书众曹,东昏时诸諍讼失理及主者淹停不时施行者,精加讯辨,依事议奏。”《南史·梁纪上·武帝》作“讯辩”。宋晁补之《资政殿大学士李公行状》:“会上以府左右院暨司録狱,无以杂合讯辨,三司混金穀,视狱不专,詔曰:‘稽参故事,宜属理官。’初置大理寺,命公为记。”
综合释义
审理。《梁书·武帝纪上》:“可通检尚书众曹,东昏时诸諍讼失理及主者淹停不时施行者,精加讯辨,依事议奏。”《南史·梁纪上·武帝》作“讯辩”。宋晁补之《资政殿大学士李公行状》:“会上以府左右院暨司録狱,无以杂合讯辨,三司混金穀,视狱不专,詔曰:‘稽参故事,宜属理官。’初置大理寺,命公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