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目;一个加一个是两个。“两”一般用于量词和“半、千、万、亿”前。注意“两”和“二”的用法不全同。读数目字只用 “二”不用“两”;如“一、二、三、四”。小数和分数只用“二”不用“两”;如“零点二(0.2);三分之二”。序数也只用“二”;如“第二、二哥”。在一般量词前;用“两”不用“二”。在传统的度量衡单位前;“两”和“二”一般都可用;用“二”为多(“二两”不能说“两两”)。新的度量衡单位前一般用“两”;如“两吨、两公里”。在多位数中;百、十、个位用“二”不用“两”;如“二百二十二”。“千、万、亿”的前面;“两”和“二”都可以用;但如 “三万二千”、“两亿二千万”、“千”在“万、亿”后;以用“二”为常。
(2)双方。
(3)表示不定的数目;和“几”差不多:过~天再说|他真有~下子|我跟你说~句话 。
(4)量词;重量单位。十钱等于一两;旧制十六两等于一斤;现用十两等于一市斤。
(1)(名)顶点;尽头:登峰造~|无所不用其~(用尽可能使用的各种手段)。
(2)(名)地球的南北两端;磁体的两端;电源或电器上电流进入或流出的一端:南~|北~|阴~|阳~。
(3)(动)尽;达到顶点;~力|~目四望|物~必反|~一时之盛。
(4)(形)最终的;最高的:~度|~端|~量。
(5)(副)表示达到最高度:~重要|~少数。注意:~重要|~少数。注意
1.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
4.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5. 辨别:区分。分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 fèn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3.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4.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
1. 性质或形态改变:变化。分化。僵化。教(jiào )化。熔化。融化。潜移默化。化干弋为玉帛。。
2. 佛教、道教徒募集财物:化缘。化斋。
3. 用在名词或形容词后,表示转变成某种性质或状态:丑化。绿化。
4. 习俗,风气:有伤风化。
5. 特指“化学”:化工。化纤。化肥。
[ huā ]1. 同“花”。